为了巩固脱贫成效,有效推动衔接乡村振兴,改善脱贫村基础设施,持续巩固脱贫成果。经石庄镇胡家社村申请,乡镇审核,市政府研究决定:
给予石庄镇胡家社村拓宽路面及南沟水井道路工程资金25万元。(县级资金)
现予公示
公示时间为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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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9月29日